《活动场所管理使用制度》讲解了加强村级组织活动场所管理和使用的必要措施与规定,旨在充分发挥这些场所的综合功能,并明确其作为村里开展多种集体活动的重要地点,涵盖办公议事、组织生活及文娱等内容。它强调村级组织应充分利用这一平台,实现一室多用的目标。文件确立镇、村两级对场地直接管理的框架以及上级监督机制,具体指出镇政府负责统一管理和法律手续,包括更新设施,而村级组织须承担日常保养工作,并确保各项安全措施到位。制度同时指出国有资产和集体资产需保持稳定不变,在未经授权的情况下不得处置或变动。文件明确了责任人体系,将党委书记指定为第一负责人,党支部书记则是具体落实人,并签订相应的责任书。在资产管理方面,要求做到精准登记并定期检查财产状态。此外,规则还提及活动场所有责任美化环境及公开政务信息,同时设立轮值制度确保无人监管情况出现。为了保障政策执行,文档设立了严格的惩罚制度以制止违法乱纪的行为。
《活动场所管理使用制度》适用于全国范围内的乡村基层党组织和行政村委员会,在各镇政府的具体指导下实施本制度。这不仅是规范村级公共空间合理运用的关键指导文件,而且是增强基层政权建设的有效措施之一。主要应用于中国农村地区具有活动场地建设和维护需求的村庄社区。该文档特别适合那些希望改善和标准化村内公共资源利用效率、促进党建和村民事务公开化的组织和个人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