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企业生产事故处理制度》讲解了如何建立并规范生产企业内的事故管理制度。该制度涵盖了公司各部门,特别是生产部、工程部、质管部、物料供应部及销售部和各生产车间。制度的目的是为了设立生产事故发生范围、等级划分、调查与报告流程。在内容部分明确了生产操作中发生的违背工艺或规程导致的损失均算作生产事故,并按经济损失额进行分级为重大生产事故、一般生产事故以及微小生产事故,每类根据不同的直接经济成本有严格的界限。对于不同类型事故处理,《生产企业生产事故处理制度》指出重大、一般及微小生产事故分别由更高层级管理者直至总经理组织或相应部门共同分析和处理,且所有级别的事故处理都必须依照"三不放过"原则找出原因、明确责任、制定预防措施。针对违规者根据情节轻重提出相应处理意见,同时确保重大与普通生产事故及时上报、处理并在适当的范围内公布。
《生产企业生产事故处理制度》适用于制造行业内部各个层级的管理人员和技术工人等。这包括但不限于直接参与生产操作的一线工人,监督日常生产活动班组长和车间主任,负责企业生产和运营管理的生产经理,关注安全生产技术保障的技术工程师及质检人员,还有负责企业全面运作的企业高层领导如总经理。此制度通过明确各级人员的职责与应对机制,能够保证从发现生产异常到解决问题的整个过程高效透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