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严管控民用爆炸物品十条规定》讲解了为确保民用爆炸物品的安全管理而提出的具体举措,以及落实涉爆单位主体责任和强化公安机关监管责任的重要内容。该规定描述了涉爆单位主要负责人的安全管理职责要求其成为民用爆炸物品及其相关人员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必须健全岗位安全责任制,并进行常态化安全隐患排查。一旦发现问题,由公安机关根据情况采取相应的惩罚措施。文档说明建立风险评估与监督检查体系对涉爆单位实行定期评估和分级预警,强调针对高风险单位实施强化监督并依法处理违规行为以确保企业资质条件合规。文件也提到了爆破作业人员需要接受培训与考核,并且要进行信息化动态管理;流向监控管理制度规定每日清点库存民用爆炸物品,每周核对记录及库存物,每月审查这些工作,从而保障民用爆炸物准确管理。为了加强储存库安全防范水平,《从严管控民用爆炸物品十条规定》提出了具体的防措施和技术手段。运输方面,则着重介绍了动态监控制度和车辆实时动态监控系统。关于民用爆炸物品末端管控的内容涉及岗位安全职责明确化,发放、领取到使用全过程的严密管理,包括在爆破作业期间的具体工作规范。最后针对关停矿点及其他可能遗留民爆物品的情况,要求做好清查和妥善处理。
《从严管控民用爆炸物品十条规定》适用于各类涉及生产、销售、储存、运输、使用民用爆炸物品的企事业单位以及承担此类物质监管职能的公安部门和其他政府机关,特别面向矿山企业及其他可能涉及到这类特殊材料处理操作的企业类型。它旨在为民用爆炸物品产业链上各相关主体提供全面的安全管理和监督指南,提高行业整体安全性,有效预防和减少涉爆案件或安全事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