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七条特种设备严重事故隐患清单》讲解了特种设备使用过程中的十七类主要隐患。这些隐患从两个角度进行了描述:首先是设备类隐患,涵盖了未取得合法手续的设备在生产和改造方面的问题;使用未经检验或不合格、已明令淘汰、已经报废存在超标缺陷且需要修理以及不符合安全标准规定的超范围使用等具体情况;还包括违规将非承压设备作为承压设备使用,或热水锅炉改为蒸汽锅炉等危险行为;使用被召回的产品也是隐患之一。其次是管理类隐患,强调了特种设备出现故障或异常情况但未彻底排查而继续使用的状况,指出企业对存在问题的设备整改不力,事故瞒报、违规充装活动及对气瓶和移动式压力容器的不当管理和电梯委托给不具备资质单位进行维保等方面的内容。为保证安全管理,《特种设备管理与维修要点》指出要完善制度、强化日常运行管理、开展定期检查维修并做好检验检测工作,并且加强对维修人员和维修单位的管理,提高相关方责任意识和技术能力。
《十七条特种设备严重事故隐患清单》适用于各行业中有特种设备的应用场合。特别是那些包含承压类蒸汽锅炉、压力容器等设备的企业,如化工制造业以及其他涉及到此类特种设备运行的领域。它同样针对从事移动式压力容器或气瓶充装业务的企业单位,包括电梯安装、维护公司以及所有涉及特种设备操作的相关机构和组织。通过指导文件规范其特种设备的操作管理方式,以确保安全生产、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