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火作业规程》讲解了深圳市燃气集团有限公司的企业标准,主要针对场站及带气燃气管道的动火作业,具体划分了动火作业等级。根据定义,《规程》描述了动火作业所指的各类设施和区域,包括场站如门站、调压站等,还区分了工艺管线与设备。同时详细列出了动火作业的具体等级,并对动火作业申请及审批提出了要求。在动火作业申请流程上,明确了不同级别的动火作业所需的申请和审核环节;对于四级动火,则由集团公司高层领导负责最终审批。另外,本标准阐述了现场指挥与监护的重要性,根据不同动火级别安排相应指挥、监督人员,并确保动火操作者必须持证上岗且至少由两人协同工作。
《动火作业规程》适用于从事涉及深圳市燃气集团有限公司内部所有场站和带气燃气管道动火操作的相关行业。尤其对于直接参与场站或管道施工的企业单位和个人有指导意义,也涵盖了负责动火方案制定、安全评估的专业人士以及执行和管理动火作业的所有层次工作人员,无论是现场操作员还是管理层都能从中获取重要的操作规范与安全管理指南。此外,该《规程》还为那些需要协调或监管此类特殊作业的部门提供了参考框架,帮助实现更加系统化的安全生产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