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委施工队伍安全管理制度》讲解了外委施工队在矿山施工过程中,从资质审核到施工完毕整个流程所涉及到的一系列安全规范与管理要求。制度指出外委施工队进入矿内施工前必须经过严格的安监部门审查,获得安全生产许可,接受入井培训取得入井资格证书,并与矿方签订安全责任书和缴纳相应的保证金等措施以确保安全管理基础牢固。文中强调建立健全安全组织架构及安全施工规程的重要性和具体方法;规定施工人员需要持续保持专业水平稳定并熟练掌握必要的灾害避险知识以及正确使用安全装备;详细说明对入井人员进行严格检查的程序及其重要性。在施工管理部分中阐述如何保证井下施工安全包括排查现场隐患,保护已有设施,控制易燃易爆物品等具体手段;针对电气设备、工具摆放和施工现场卫生环境等提出了细致的要求。最后,《制度》对火工品管理和施工单位监督方面作出严谨安排如制定和完善领用规则避免中途停留存放火工品,加强放炮过程的检查确认,明确施工单位须设立安全监管岗位等。这些措施都体现出严格控制潜在危险因素的理念。
《外委施工队伍安全管理制度》适用于矿业企业特别是煤炭企业与之建立合作并委托工程作业的外部施工单位。它为参与煤矿井下或其他复杂工作面建设工作的临时或长期外包队伍提供了全面而具体的安全生产指导方针和操作守则。本文件对于保障施工人员的生命健康权益,维持矿区正常的生产秩序有着极其重要的作用,同时也是各类安全监察机构进行执法活动的重要参考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