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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西丽街道丽康路“8.1”一般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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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西丽街道丽康路“8.1”一般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docx

    西丽街道丽康路“8.1”一般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2019 年 8 月 1 日 17 时 35 分左右,在南山区西丽街道丽康路大磡二村入村口路段,深圳即刻达物流运营有限公司所属粤 BDB7132 号轻型厢式货车发生一起道路交通事故,造成 1 人死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493 号)及广东省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责任事故调查处理工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经报请区政府批准,成立了由区领导任组长,区应急管理局、市交通运输局南山管理局、南山交警大队、区总工会等部门组成的事故调查组,邀请区纪委监委派员参加事故调查。事故调查组本着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的原则,经过周密细致的现场勘察、调查取证、技术鉴定、综合分析,查明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应急处置、人员伤亡等情况,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有关责任人员及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和事故防范及整改措施建议。形成报告如下:一、基本情况(一)现场勘查情况经现场勘查,事发位置附近设施设备及周边情况如下:事故现场位于南山区西丽街道丽康路大磡二村入村口路段,道路为机动车道、普通的一般弯下坡道路,路面完好,路面湿滑,单向路宽 4 米,照明条件为白天,雨天,事发路段限速 30 公里每小时,交通信号方式为标志、标线路段,道路类型为一般城市道路。(二)事故发生单位情况事故发生单位为深圳即刻达物流运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即刻达公司)。该公司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 1 号 A 栋 201 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包装服务;货运代理;汽车租赁;汽车销售。许可经营项目是:道路货物运输;仓储服务。至事发前该公司实际拥有车辆 16 台,最近三年的交通违法共有 21 宗,截止至 2019 年 8 月 1 日,该公司车辆的所有违章还有 15 宗未处理;近三年未发生过交通事故,截止至 2019 年 8 月 1 日,该公司的 16 台车有两台车分别是粤 BDB1177、粤 BD80860 未年审。(三)肇事车辆情况肇事车辆为粤 BDB7132 号轻型厢式货车。行驶证登记所有人:即刻达公司,登记住址:广东省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 1 号 A 栋 201 室,车辆使用性质:货运,该车已购买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保险,交强险凭证号:0219830122060332000121,交强险有效期:2019 年 4 月 27 日至 2020 年 4 月 26 日,商业险凭证号:0219830122060360000225,保险有效期为 2019 年 4 月27 日至 2020 年 4 月 26 日,第三者责任险 100 万元。该车注册日期为 2017 年 12 月 30 日,该车年审有效期至 2019年 12 月。近三年来,该车有五宗交通违法记录,该车事发前无其它需交警部门认定的道路交通事故。(四)肇事车辆驾驶员情况肇事车辆驾驶员为黄某辉,男,23 岁,汉族,户籍所在地:江西省赣州市宁都县,现住址:深圳市龙华区。准驾车型:C1,初次领证日期 2018 年 2 月 2 日,驾驶证有效期为 2018 年 2 月 2 日至 2024 年 2 月 2 日。驾驶员近三年共有 1 次交通违法行为,现记分周期累计积分 0 分,事故发生时驾驶证状态正常,近三年有一起道路交通事故记录。(五)人员伤亡情况事故造成 1 人死亡。死者晏某凤,女,30 岁,汉族,四川省眉山市人,户籍所在地:四川省仁寿县,生前住址: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大磡村,事发时驾驶两轮轻便摩托车。二、事故发生经过和事故救援2019 年 8 月 1 日 17 时 35 分左右,黄某辉驾驶粤BDB7132 号轻型厢式货车沿南山区西丽街道丽康路压实线变更车道由西往东行驶至大磡二村入村口路段时,该车车头左侧与相对方向行驶至该路段左转经人行横道横过丽康路由晏某凤驾驶的两轮轻便摩托车右侧车身及晏某凤身体发生碰撞,后晏某凤被送往南山医院,但经抢救无效死亡。事故发生后,南山交警大队立即赶赴事故现场救援和开展事故调查取证工作,并排查事故现场及周边交通隐患。三、事故发生的原因和事故性质(一)直接原因(1)黄某辉驾驶机件不符合技术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时,车辆行驶速度(限速 30km/h,实际速度为 37km/h至 41km/h)超过道路限速标志标明的最高时速,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二条第一款及第二十一条的规定,是导致事故发生的一方面过错。(2)晏某凤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未登记且无临时号牌的两轮轻便摩托车,未按规定戴安全头盔上道路行驶且违反禁止标线指示通行,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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