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安全监理交底制度》讲解了工程开工前,总监理工程师需召集施工总承包商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等管理人员,并邀请建设单位代表参加首次施工安全监理交底会议。会议内容涵盖建设单位介绍委托合同约定的施工安全监理工作内容和相关法规规定,各方驻现场的组织结构及安全管理(监理)人员分工,确定安全生产目标,分析识别和评价施工过程中的危险源,总监理工程师对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提出意见和要求,以及共同组建工地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并明确其职责。此外,《施工安全监理交底制度》还详细描述了施工准备阶段和施工阶段的安全监理工作,包括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与审查、危险性较大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施工现场的安全检查与监督、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审查、应急救援预案的审核、安全费用的使用计划审查等。
《施工安全监理交底制度》适用于建筑施工行业的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建设单位等相关方。该制度旨在规范施工安全监理工作的流程和标准,确保施工过程中各项安全措施得到有效落实,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施工现场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该制度特别适用于新建、改建、扩建等各类建筑工程项目的施工安全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