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寨县“5.15”道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讲解了2019年5月15日发生在鹿寨县X608线平山镇屯秋村龙塘屯弯道路段的一起造成3人死亡的较大道路交通事故。该报告详细记录了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及具体情况,事故发生时曾德驾驶桂B46811号重型非载货专项作业车与赵有亮驾驶并搭乘覃廷文、覃秀林的桂BQF216号普通两轮摩托车发生正面碰撞,导致三名摩托车上人员当场死亡。报告还对相关人员和车辆的基本情况进行了详尽说明,包括驾驶员曾德和赵有亮的驾驶资格及其血液中乙醇和其他违禁物质检测结果;以及事故车辆的具体信息,如车辆所有人、登记住所、发动机号码等,并指出桂BQF216号摩托车已达到强制报废标准且未购买交强险。此外,报告提及了事故路段的具体特征,包括路段走向、路面状况等,为分析事故原因提供了重要依据。同时,该报告还阐述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成立的事故调查组成员构成及其职责,明确了事故原因、责任认定,并提出了对相关责任者的处理意见和防范整改措施。
《鹿寨县“5.15”道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适用于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领域,特别是地方政府交通管理部门、交警部门等相关机构。这些部门可以通过学习本报告,了解类似交通事故的成因及应对措施,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和执法力度,提高驾驶员的安全意识,预防类似事故再次发生。对于交通运输企业来说,该报告有助于其加强对内部车辆和驾驶员的管理,确保车辆符合安全标准,驾驶员具备合法有效的驾驶资格。此外,保险公司也可参考此报告,完善保险理赔流程,合理评估风险,为客户提供更全面的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