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健康安全监护要点》讲解了职业健康监护的各个方面,从建立员工花名册到作业场所的合理布置。文中指出企业应按危害因素类别为作业员工建立详细的花名册,并规定所有职业健康检查需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医疗卫生机构实施。文件强调企业必须组织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员工进行上岗前的职业健康检查,禁止安排未经检查或有职业禁忌的员工从事相关工作,尤其保护未成年工和孕期、哺乳期女职工。同时,企业需要对离岗员工进行健康检查,并且在企业发生重大变动时确保接触职业病危害的员工得到妥善处理。对于不同类别的职业危害,如粉尘、苯、铅等,文件明确了具体的职业禁忌证以及相应的诊断标准。此外,文件还提及了关于职业健康档案的建立与分析的重要性,要求企业对产生高噪声、粉尘、毒物等车间进行合理的空间布局,以减少职业危害。并且规定了产生剧毒物质的工作场所的特殊防护措施,包括地面材料选择、冲洗设施设置等。最后,《职业健康安全监护要点》重申了配备必要防护用品、告知从业人员可能存在的职业危害并在作业场所设置警示标识的重要性,以及企业应及时申报职业危害。
《职业健康安全监护要点》适用于各类存在职业危害的企业单位,特别是那些涉及粉尘、化学物质(如苯、铅、锰等)、放射性物质、高温、噪声等环境下的生产和服务行业。此文档为企业的安全管理团队、职业健康管理人员提供了详尽的操作指南,帮助他们了解如何有效管理职业健康风险,保障员工的身体健康。同时,它也为各级安全生产监督部门提供了监管依据,确保各企业在职业健康管理方面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