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矿业公司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制度》讲解了为规范矿井高处作业安全管理,防范高处坠落事故的发生,确保员工生命安全而制定的制度。该制度首先明确了高处作业的定义,即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m以上(含2m)有可能坠落的作业均属于高处作业。根据国家标准GB/T3608-2008《高处作业分级》,将高处作业分为四个等级:一级(2-5m)、二级(5-15m)、三级(15-30m)和特级(30m以上)。制度详细规定了高处作业的安全管理措施,包括办理《高处作业安全工作票》、穿戴符合标准的个人防护用品、禁止在恶劣天气条件下进行高处作业、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严禁患有职业禁忌症或身体状况不佳者参与高处作业等。此外,还强调了高处作业中的交叉作业应设防护设施,工具和材料需妥善管理,保持与架空电线的安全距离,使用梯子时应注意防滑措施,并确保与地面保持联系。最后,当发现安全措施有缺陷或隐患时,应及时解决并停止危及人身安全的作业。
《某矿业公司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制度》适用于内部作业人员在矿井内进行高处作业的安全管理。无论是从事日常维护、检修还是其他涉及高处作业的工作,所有相关人员都必须严格遵守本制度的规定。这不仅包括直接参与高处作业的一线员工,也涵盖了负责组织安排作业、进行安全教育、监督执行安全措施以及签发相关作业票的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通过严格执行这些规定,可以有效减少高处坠落事故的发生,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