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气净化安全生产标准规范合规指引》讲解了冷凝鼓风工段的多项安全监督检查事项及相应的防范措施。该文件指出,冷凝鼓风工段应设有两路电源和水源,并在采用两台以上蒸汽透平鼓风机时采用双母管供汽,否则可能引发火灾等事故。文件依据《焦化安全规程》(GB 12710-2008)第11.1.1条提出了相关要求,并引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的通知》作为执法依据,对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的单位处以罚款甚至刑事责任。
此外,《指引》描述了当鼓风机的仪表室毗邻厂房外墙设置时,应使用耐火极限不低于3小时的非燃烧墙体与厂房隔开,防止火灾等事故的发生。同时,根据《焦化安全规程》第11.1.2条,仪表室应配备多种参数显示设备,包括煤气吸力、压力、温度等,以确保操作安全。若未按规定设置相应监测设备,则可能导致火灾和其他爆炸事故。对于此类违规行为,《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条第一款规定了具体的处罚条款。
《指引》还强调了每台鼓风机应设置单独控制箱,并且其馈电线应设有报警、联锁停车装置,以确保鼓风机的开停与油泵联锁,避免因电气故障导致的安全事故。这些措施均基于《焦化安全规程》第11.1.4条的要求,并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二条进行了详细说明。
《煤气净化安全生产标准规范合规指引》适用于从事煤气净化作业的企业,尤其是涉及冷凝鼓风工段操作的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该文件为相关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提供了具体指导,帮助他们识别并防范潜在的安全隐患,确保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通过遵循此文件中的监督检查事项和主要防范措施,企业可以有效降低火灾、爆炸等事故的风险,保障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同时,它也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提供了明确的执法依据,确保企业在日常运营中严格遵守各项安全生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