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型水库安全运行管理规程》讲解了关于北京市小型水库在安全运行管理方面的各项规范。该规程规定了小型水库的管理要求,包含制度建设、设施管理、工程检查以及安全监管等重要方面。具体而言,在组织管理方面明确指出小型水库的职责分工,涵盖了从主管部门到实际操作人员的层级架构;在设施运维管理中强调小型水库要依据现有的规范标准来建设和运行,确保防洪、泄水和取水功能的安全性与稳定性,并特别提到对于不符合条件的小型水库需及时采取整改措施,如加固改造或报废处理。文件也详细说明了对管理设施、通信设施、监测设备的配备标准,同时要求小型水库应制定调度运用计划,在不同情形下严格执行方案,特别是在蓄放水及汛期期间的安全操作规范,并且提出新建或者除险加固后的水库要有初期蓄水的规划,对病险库要控制水量保证安全。此外,《规程》中提到需要建立健全巡查与监测机制定期评估小型水库状况;还设立了附录,提供了一份记录日常检测数据的样本以及关于安全监测工作的资料供参照使用,以保障小型水库能长期稳定发挥作用。
《小型水库安全运行管理规程》适用于总库容介于10万立方米(含)至1000万立方米(不含)之间的小型水库,涵盖范围既包括重要的有较高风险级别的小型水库又延伸到了一般的小型水利工程结构。这不仅是指导那些由官方指定管理部门直接监督并实施的小型水库的实际管理者们如何进行安全有效的管理运营,也是为乡镇基层组织、企业及其他非政府实体管理和维护自身区域内小型水库时所遵守的基本准则提供了依据,旨在通过明确各环节的技术指标与管理制度,提高相关人员的专业水平,加强日常巡检力度,确保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同时也适用于希望参与到相关安全管理培训和技术交流活动的人群参考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