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类生产许可审查细则》讲解了针对配制酒、其他蒸馏酒和其他发酵酒三类产品实施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相关规则与要求。文件描述了这三类酒的具体定义与主要产品分类,并明确了在生产过程中基本流程、关键控制环节及易出现的质量安全问题等核心要点。例如,配制酒强调以酒精为基底加入不同呈香物质的调配工艺;其他蒸馏酒注重从原料预处理到发酵和蒸馏的技术步骤;其他发酵酒则需经过糖化和发酵两个重要工艺环节。此外,《细则》还对生产场地规划和生产设备提出详尽要求,具体涉及原料处理车间设计规范、防爆与环保措施、生产设备种类与功能以及各场所环境条件的规定。对于产品质量控制方面,文档指出需关注食品安全添加剂使用的合法性,同时提供了原辅料的使用规范,明确了出厂检验所需的必要设备如分析天平、恒温水浴锅及分光光度计等。为了完善管理,细则规定发证检验需依据特定标准项目进行测试与评定,并提出了科学合理的样品抽取方式以确保检测公平准确。
《酒类生产许可审查细则》适用于所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配制酒、其他蒸馏酒以及其他发酵酒生产的企业或个人。包括但不限于各类酒厂、食品加工厂以及小型作坊式酿酒企业。尤其适合于有意申请生产许可并希望了解具体法规和技术要求的经营者。这些企业需要遵循《细则》规定的各项要求来进行生产,以便达到国家相关法规所规定的安全和质量标准,从而获得相应的生产许可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