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必备的“三种职业卫生防护措施》讲解了企业在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中需要落实的职业病防护措施。其重点阐述了三大核心方面的内容:一是职业病防护设施,用人单位应优先采用有助于保护劳动者健康的新技术、新工艺及新材料,并配置有效的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为员工提供符合要求的个人防护用品;二是紧急救治措施,明确对可能发生急性职业损伤的工作场所设置报警装置与急救设施,同时禁止将有害作业转给不具备防护条件的企业和个人;三是职业病防治管理措施,强调从组织制度到教育培训的全面落实过程,如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培训劳动者了解职业健康知识、进行职业健康监护、定期开展职业病因素监测及评价,以及建立完善的应急救援预案等。
《企业必备的“三大职业卫生防护措施》适用于化工、冶金、建筑施工、矿采、电子制造业等相关领域的企业,也适用于其他存在或可能产生职业病风险的单位和部门。该文件主要针对用人单位,帮助其构建系统化的卫生防护体系,保障员工身心健康的同时实现安全生产合规。特别是一些从事有害化学物质处理、粉尘排放或噪音密集型岗位工作的企业需更加重视此类措施的应用和实施。此外,文件也可供职业卫生监管机构作为监督执法参考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