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讲解了我国环境保护的基本法律制度和管理原则,涵盖了环境保护的目标、范围及具体措施。该法明确指出了环境定义及其重要性,提出以保护优先、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公众参与和损害担责为核心的原则,指导全国范围内的环境保护工作。法条内容涉及各级政府的环境保护职责,并对企业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设定了防止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责任。它同时规定了国家支持环境保护技术研究与应用的重要性,明确了对优秀单位和个人奖励的相关措施。法条详细描述了监督管理机制,例如环境保护规划制定与实施、污染物排放标准设立、环境监测制度的建设等,还提出了经济激励政策鼓励环保技术和产业发展。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着重说明地方政府应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提升环境质量,在特定地区实施限期达标规划。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适用于所有影响或可能影响我国环境保护的行业领域及相关人员。具体而言,这一法律涉及政府部门如国务院和各级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以及军队环境保护部门。适用对象还包括各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生产经营者,他们必须遵循环保相关法规避免环境损害,并对造成的环境破坏依法承担责任。此外,公民也在适用范围内,需要以低碳节俭方式履行个人环保义务。该法律也强调了新闻媒体、教育机构和社会组织的作用,这些机构有责任通过宣传、教育等方式促进全社会形成保护环境的良好风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