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抗旱条例》讲解了江西省针对干旱灾害的法律法规体系与实施策略,包括如何预防和减轻干旱带来的影响、水资源调配及应急管理措施等内容。该条例详细描述了从政府职责划分到具体实施措施的一系列规定。《江西省抗旱条例》明确了干旱灾害分级依据及其对社会生产生活生态的危害特征,并阐述抗旱工作的指导原则,即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及因地制宜等理念,优先确保城乡居民的生活用水需求,并合理协调生产和生态保护之间的用水关系。条例进一步确立了省、市、县级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的运行机制,通过各级政府部门间的协作分工来落实相关抗旱工作职能。此外,该条例还着重强调旱灾预防体系建设,在抗旱规划编制、工程建设管理、设施保护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特别地,《江西省抗旱条例》还指出了建立完善的旱情监测网络和应急水量调配预案的必要性,以提高预警能力和应对效率,同时提倡科学节水技术的推广以减少用水浪费。
《江西省抗旱条例》适用于江西省内所有涉及抗旱相关活动的单位和个人,特别是各层级政府机关及其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成员,以及承担具体抗旱任务的专业组织和服务团队。这份文档为水利管理部门提供了重要的法律支撑和执行指南,同时也规范了乡镇政府、村居委会和农村用水合作组织的工作职责范围。文件内容覆盖农业灌溉区、城镇供水系统及生态保护领域的从业者,要求这些群体遵守条例中规定的各项制度要求和技术标准,如抗旱设施建设与维护、水资源优化配置及节约用水行为规范等。它适用于那些需要开展旱灾防御宣传活动的教育部门和社会团体,鼓励全社会形成共同抵御干旱的协作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