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雷减灾管理办法》讲解了自2011年9月1日起施行的新修订防雷管理政策与具体实施要求,旨在规范全国范围内的雷电灾害防御工作。该办法描述了从总则到罚则的详细规定,明确了防雷减灾工作的原则、管理主体和相关活动范围。法规内容强调国家气象主管机构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和指导防雷减灾,并通过监测预警系统建设提高防雷服务水平。在工程管理和防雷装置的设计、施工及检测环节中,《防雷减灾管理办法》详细规定资质认定程序、设计审核、竣工验收流程以及定期检测要求。对于从事雷电防护工作的企业和单位,需要接受监督管理并确保设施符合国家使用标准。同时,本文件还规定雷电灾害发生后的调查与鉴定要求,并强调大型或重点工程的风险评估必要性。
《防雷减灾管理办法》适用于涉及雷电灾害防御的所有个人和组织,主要面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及由中国管辖的海域中的各类工程和设施建设者。该办法特别适应用于建筑物防雷工程的施工单位、防雷设备生产商、防雷产品销售商以及防雷技术从业者。它也适用于地方各级政府部门、气象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单位的管理人员和监督员,用以确保所有相关人员能够遵守法律法规开展工作并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此方法为各行各业提供防雷减灾的标准依据和操作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