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模(职工)创新工作室建设规范》讲解了巴彦淖尔市企事业单位在建立劳模(职工)创新工作室时需遵循的标准与要求。文件描述了该规范的具体内容包括术语和定义、总体原则、基本形式、建设要求、工作要求以及申报认定等。其中,明确了“劳模”“劳模(职工)创新工作室”“带头人”“创新成效”等概念,并对工作室的创建进行了详尽的规定。此外,还提出了指导思想应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引,通过多种形式如技术创新、管理创新等活动提升单位的核心竞争力,并通过典型示范引领作用,促进区域内的技术与管理创新能力。同时规定了两种主要的基本形式,即劳模创新工作室与高技能人才创新工作室。建设标准涉及团队成员的政治素养、职业能力以及年龄学历等结构要素,活动场所及经费来源也有明确细则。工作职责强调每年定期开展创新交流培训活动,目标设定至少每两年要完成一项创新成果,确保工作室高效运行,实现预定的功能与效益。
《劳模(职工)创新工作室建设规范》适用于巴彦淖尔市所有有意向或者已经进行劳模(职工)创新工作室建设的企业与事业单位。无论是传统制造业、高科技产业还是公共服务行业,只要涉及到技术创新、技能人才培养及管理工作难点解决等问题,都可以依据此标准进行操作。特别是那些致力于通过技术研发和成果转化提升生产效率或服务质量的组织,能从中获益。文档对于负责创新工作实施、评估验收的工会、人力资源部门以及其他相关部门人员也具有重要参考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