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陶炉DB44T1932-2016》讲解了电陶炉产品的术语定义、分类方式、型号命名规则以及相关技术要求和测试方法。该标准明确了电陶炉是通过电阻发热丝(如铁铬丝、镍铬丝)嵌于陶瓷或类似隔热绝缘材料炉盘中,并由微晶玻璃面板传导热量的灶头器具。文件对便携式与驻立式电陶炉进行分类,并制定了包括外观质量、结构强度、电源线安全性、操作元件灵敏度在内的多个基础性能要求。该文档详细列出了产品必须满足的功能性指标,如定时精度误差控制在3%范围内;灶面板应具备良好的冷热冲击耐受能力;散热系统即使在半通风口被阻塞情况下也能保证1小时以上的正常运行等。
此外,《电陶炉DB44T1932-2016》还对能源效率和噪音水平提出了量化要求,明确3500W以下电陶炉的热效率不得低于70%,噪音限值依据额定功率分档控制在62dB到68dB之间。同时对环境适应性能作出了明确规定:高温、低温、湿热试验后设备需能正常使用;安全功能方面除符合通用家用电器安规标准外,增加了对灶面过热保护(≥750°C自动停机)、内部温控(≥100°C自动停止加热,无风扇设备除外),以及长时间工作自动待机(最长为2h)的要求,并对其使用寿命及包装抗损能力设定了相应考核标准,从而全面规范了电陶炉的产品设计和生产。
《电陶炉DB44T1932-2016》适用于广东省内制造和销售单相、额定电压不超过250V的各种类型电陶炉产品,特别针对家用及类似用途场所下的烹饪加热器具提出统一标准化要求。适用领域涵盖电磁灶具制造业、家用厨卫电器生产企业及相关质量管理、标准化机构。同时本标准也为行业监管、产品认证、市场准入、用户选购提供可靠技术依据。由于标准起草方包括多家知名家电企业和地方质检单位,使其内容具有高度的实际应用价值和技术指导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