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物品和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讲解了公司在管理危险物品和重大危险源方面的系统性安排,目的是通过有效的辨识与管理措施预防重大事故的发生。该制度依据国家标准GB18218-2018对关键术语进行了明确定义,如“危险物质”、“单元”、“临界量”、“重大事故”、“重大危险源”、“生产场所”及“储存区”,从而奠定了识别与管理工作的基础。此外,《制度》规定了各项职责,明确由行政部牵头、协同生产部门共同负责对生产场所及储存区域内的危险物质进行数量统计、来源辨识以及备案管理,并定期聘请具备评估资质的机构开展危险源的安全评价。与此同时,企业必须为员工提供教育、制定相关的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定期演练,确保应急准备工作到位。在工作程序上,《制度》从“危险源辨识”到“后期管理和教育演练”的整个流程均作出了具体说明,内容涵盖了如何按照统一标准确认危险源类型、进行量化统计、制定档案并提交政府监管部门报备等方面工作,旨在提升公司整体风险防控能力。
《危险物品和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适用于存在危险化学品使用、生产或储存业务的企业单位,尤其针对制造业中的化工厂、仓储物流公司、能源企业、制造类工厂(涉及易燃易爆毒害品的操作车间)等行业领域。该制度同样适用政府部门及相关安监管理机构监督指导辖区内企业执行重大危险源识别与管理工作。同时,本文件对企业安全管理人员、环保监管人员、职业健康负责人,以及从事危化品操作的基层员工等岗位具有实践指导意义,能够帮助企业建立标准化、规范化管理流程,保障作业安全,防范工业事故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