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式腊味制品DB44421-2007》讲解了广东省地方标准对广式腊味制品的各项要求和技术规范。标准适用于在广东省境内生产的多种产品类型,涵盖广式腊肠、广式腊肉、广式腊鱼、广式腊禽和广式腊畜制品。文件中不仅对原料及辅料(例如猪肉、鱼类、禽类、食盐、酱油、白砂糖和酒)质量提出了具体技术标准,还对生产工艺包括腌制、晾晒及烘焙等环节进行了严格规定。《广式腊味制品DB44421-2007》描述了一系列感官要求,比如外观色泽、味道、气味及质地形态,以确保产品质量达标并达到消费者期待的风味特色。除此之外,此文档详细列出了生产设施应满足的卫生规范、产品实验检验方法及相关包装、运输与存储条件。同时,《广式腊味制品DB44421-2007》强调了几项强制性条文,重点保证食品安全性和可追溯性。
《广式腊味制品DB44421-2007》适用于食品加工和制造行业中从事广式腊味产品生产、检测、流通以及终端销售的相关企业和单位。此外,涉及相关行业的监管部门如质量监督机构、进出口检验检疫部门也可依据该标准对广式腊味制品实施有效监控和管理,以此提升整体市场的产品质量和标准化水平。此标准对确保传统食品加工符合国家食品监管法规起到了重要作用,并可帮助企业实现规范化运营和品质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