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重大危险源安全检查重点解读》讲解了当前我国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的安全管理形势、政策背景及专项检查的核心要点。《年重大危险源安全检查重点解读》描述了应急管理部办公厅于2020年5月印发专项检查督导工作方案的背景与目的,旨在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推进国务院安委会危险化学品、消防安全三年专项整治行动,精准防控重大危险源企业面临的安全风险,确保“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形势稳定。文件指出截至2019年底,全国共有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20732个,分布广泛,能量集中,潜在风险高,其中罐区和仓库是监管重中之重。历史事故案例表明,重大危险源一旦发生事故,往往造成严重人员伤亡、经济损失和社会影响,如博帕尔事故、大连“7·16”事故、腾龙芳烃“4·6”事故等均暴露出储罐超温超压、安全阀关闭、联锁系统缺失、浮盘落底等共性问题。当前受贸易摩擦、经济下行、疫情等因素影响,危化品库存上升,夏季高温高湿雷雨天气加剧储存环节风险。《年重大危险源安全检查重点解读》依据多项法规和标准,明确了五大安全检查重点:严禁储罐超温超压超液位操作;严禁关闭安全阀切断阀或在泄压系统加盲板;严禁缺失或停用温度、压力、液位报警及联锁系统;严禁内浮顶储罐运行中浮盘落底;同时强调企业必须建立并执行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落实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通过对典型事故案例的剖析,突出了制度执行不到位、设备失效、监控缺失等根源性问题。
《年重大危险源安全检查重点解读》适用于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的企业,特别是构成一级至四级重大危险源的化工、石化、油气储运、煤化工等行业单位。该文件对安全管理人员、工艺技术负责人、设备维护人员、应急响应队伍以及政府监管部门具有重要指导意义。其内容聚焦罐区、仓库等高风险区域,适用于涉及液化烃、原油、成品油、毒性气体、剧毒液体等介质储存的设施管理。同时,对于第三方安全服务机构、安全评价机构、设计院所在开展安全评估、合规审查和技术咨询服务时也具备实际参考价值。尤其是在夏季高温汛期来临前,本解读可作为企业开展专项隐患排查、自查自纠和应急准备的重要依据,有助于提升重大危险源本质安全水平,防范重特大事故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