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工安全装置和工艺管道的基本要求》讲解了在化工生产过程中为预防火灾、爆炸等事故,保障工艺系统稳定运行所必需的安全技术措施。《化工安全装置和工艺管道的基本要求》描述了安全装置设计的五项基本要求,包括实时检测与控制生产参数、确保工艺过程符合安全限值、保护设备免于超负荷破坏、合理选用动力源以保障安全运行,以及针对安全装置自身故障或误动作采取冗余和自检措施的重要性。同时明确指出应根据介质特性、工艺环境及异常工况选配不同类型的安全设施,如安全阀、爆破片、导爆管、止回阀、阻火器、惰性气体置换系统等,并具体说明各类设备的应用场景。例如压力容器需设安全阀,有瞬时分解风险的反应设备应配置爆破片,易因爆聚导致超压的反应器需具备报警、泄压及紧急切断进料的功能。文档还详细规定了工艺管道在设计、敷设和连接中的防火防爆措施,涵盖焊接优先、法兰使用的限制、螺纹密封焊、管沟敷设的防积聚隔离措施,禁止无关建筑物穿行,跨越道路铁路的净空高度或管涵保护要求。此外强调架空管道不应设可燃介质阀门或接头,多管道共架时高温、腐蚀性和液化烃管道的分层布置原则,氧气管道与其他可燃介质之间的安全距离或隔断要求,公用工程管道的止回与切断设置,以及装置边界处的隔断阀与盲板配置,配备平台梯子以便操作检修等内容。
《化工安全装置和工艺管道的基本要求》适用于从事化学品生产、储存与运输的石油化工、精细化工、煤化工、医药化工等行业企业;适用于新建、改建或扩建项目中涉及可燃气体、液化烃、可燃液体处理的装置设计单位、安全评价机构及工程总承包单位;适用于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工艺工程师、设备工程师、管道设计师及相关操作人员。该文件对涉及高温、高压、易燃、易爆介质的工艺系统具有指导意义,可用于规范安全设施的选型、安装与维护,提升系统的本质安全性,防止泄漏、超压、火灾、爆炸等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人员安全、环境保护和生产设备的长周期稳定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