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屋治安管理责任书(合集2篇)》讲解了加强租赁房屋治安管理的具体措施和各方责任,强调了保障租赁双方合法权益以及维护社区安全稳定的重要性。《出租屋治安管理责任书(合集2篇)》描述了出租人应履行的法定义务,包括不得向无合法有效身份证件的人员出租房屋,必须与承租人签订租赁合同,并对承租人基本信息进行登记和定期报备公安机关。对于外来暂住人员,出租人需督促或带领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暂住登记并申领暂住证。两份责任书均要求出租人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及时排除安全隐患,确保居住环境的安全性。一旦发现承租人存在违法犯罪行为或可疑迹象,出租人必须立即向公安机关报告。此外,房屋租赁状态变更或产权转移时,应及时办理注销或变更手续。第二篇进一步细化管理要求,明确出租人需安装使用“河南省流动人口治安管理综合信息系统社会版”,并在24小时内上传承租人信息,同时张贴“民警承诺牌”以强化监督和服务联动。“城中村”区域的出租房屋还需指定房管员,实行旅馆式星级化管理模式,完善消防、监控等安全防范设施。出租人还需对承租人特别是用于经营旅馆用途者开展安全防范教育培训,并对其现实表现实施持续监督。文件还列明了违反相关规定的法律责任,依据地方性法规设定了不同情形下的罚款标准,情节严重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出租屋治安管理责任书(合集2篇)》适用于全国范围内从事房屋出租业务的个人房东、房屋中介机构、物业管理单位及相关集体经济组织,特别是在“城中村”等流动人口密集区域从事出租活动的责任主体。该文档也适用于基层公安派出所、社区居委会、村委会等承担出租房屋治安管理职能的单位,作为落实流动人口管理和社区综合治理的重要工具。文档内容对政府职能部门开展执法检查、信息登记、安全监管等工作具有指导意义,同时也可作为房东与租户之间规范租赁行为、明确治安责任的参考依据。此外,该责任书对于城市更新过程中的集中式公寓运营方、共享居住空间管理者及短租平台运营商同样具有适用性和警示作用,有助于推动住房租赁市场规范化发展,提升社会治安防控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