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维修现场安全管控标准》讲解了检维修作业全过程的安全管理要求,明确了作业实施前的准入条件、作业过程中的风险控制以及高危作业的专项管理措施。《检维修现场安全管控标准》描述了未签订有效合同或未经安全交底与教育不得开工的基本原则,强调了在极端气象条件、节假日及夜间应暂停高危作业,确需实施的必须提级管控。涉及多个供应商在同一区域作业时,必须签订安全互保协议,项目单位须指定专人监护并安排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旁站监督。检修过程中因工艺或环境变化产生的新危险源,由相应责任方及时辨识并落实防控措施。特种设备检修须经专业机构检验合格并取得安全使用证,所用设备设施、工器具必须符合安全标准并在使用前进行确认。作业前须对联锁装置、远程控制等安全功能进行试验验证,并明确各方负责人,在检修看板上公示。安全监护人须经过培训考核合格,具备工艺认知和应急处置能力,禁止身心状况不适宜人员担任。所有作业必须严格按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执行,增设临时安全设施需提前报批,施工方案变更须重新审批。检修区域须设置警戒围挡,悬挂资料袋或设立管理看板,实行可视化跟踪管理。工器具分区标识、整齐存放,参检人员统一着装并持证上岗,现场管理符合5S要求。拆解部件分区摆放并设标牌,含油作业铺设防污垫,立体交叉作业落实防护措施,杜绝高空落物。装配作业严格执行工艺规范。针对高危作业,《检维修现场安全管控标准》明确了停电挂牌“谁作业、谁挂牌”的三方确认机制,高处作业分级审批制度,起重吊运需选用合规吊具、严禁混吊、大型构件须有专项方案,临时用电防止私拉乱接并采用安全电压与漏电保护,吊装作业遵守操作规程防止坠落碰撞,交叉作业通过互保协议和隔离措施防控风险,有限空间坚持“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严控进入并设专人监护,动火作业严格执行审批、监护、能量隔离和消防准备四项“务必”要求,并实施现场交底与气体分析确认流程。
《检维修现场安全管控标准》适用于冶金、化工、机械制造、能源电力、建材等工业领域中涉及设备检维修作业的生产型企业,特别是拥有大型生产线、高温高压设备、特种设备和复杂工艺系统的制造单位。该标准适用于项目单位设备管理部门、安全管理机构、生产运行单位及相关检修供应商的安全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现场作业人员和安全监护人员。对于从事高处作业、起重吊运、临时用电、动火作业、有限空间作业等高风险任务的专业承包商、维保单位和技术服务商同样具有强制指导意义。同时,本标准也适用于企业安全监管部门在节假日期间、特殊时段或重大活动期间对检维修作业进行提级管理和监督检查的工作场景,是构建规范化、标准化、本质化安全检修管理体系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