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5版)》讲解了我国对危险废物进行系统化、规范化管理的法律依据与技术标准体系。《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5版)》描述了固体废物是否属于危险废物的判定标准,明确具有毒性、腐蚀性、易燃性、反应性或感染性等一种及以上危险特性的废物,以及虽特性未明但可能对生态环境和人体健康造成有害影响的固体废物,均应列入危险废物管理范畴。文件规定对来源复杂或混合、处置后的固体废物,须依照国家鉴别标准确定其属性,并对不明特性废物的认定流程作出说明:经鉴别具备危险特性的,应按其主要成分和特性归入相应类别;无法归类的则使用通用代码“900-000-××”进行管理。《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5版)》详细定义了废物类别、行业来源、废物代码及危险特性等关键术语,建立了统一编码体系——8位数字代码,其中前三位为行业代码,中间三位为顺序码,后两位为类别码,确保废物可追溯、可监管。附录部分列出了涵盖HW01至HW49等多种类别、来自医疗、制药、化工、农药制造等多个行业的具体危险废物清单,并标注各自的废物代码及对应危险特性(T、C、I、R、In)。同时设立《危险废物豁免管理清单》,允许特定条件下部分废物在指定环节实行豁免管理。文件强调名录实行动态调整机制,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原2021年版同步废止,体现出国家对环境风险防控持续优化的能力和制度更新。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5版)》适用于从事危险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和处置活动的各类企事业单位及相关监管部门。主要覆盖医疗卫生机构、化学药品原料药与制剂生产企业、兽药及生物制品制造商、农药及化工品生产单位、环保治理企业、危险废物集中处理设施运营单位等。同时,该文件是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公安、交通、卫生健康等部门实施执法监督、行政许可、转移联单管理和应急处置的重要依据。对于第三方检测机构、环境咨询服务机构以及科研院校开展危险废物属性鉴别、风险评估和污染防治研究工作也具有指导意义。该名录为企业依法合规开展环境管理提供了清晰的技术指南,也为推动危险废物全过程精细化、信息化监管奠定了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