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群聚集或集会事故应急处理预案》讲解了在人群聚集场所或集会活动中可能发生的三类事故:自然灾害引发的事故、安全隐患引发的事故以及突发社会安全事件引发的事故。这些事故可能导致严重的人员伤亡。预案详细阐述了应急处置的基本原则,包括受困人员和应急救援人员安全优先、防止事故扩大优先和保护环境优先。同时,预案还建立了应急救援组织体系,明确了指挥部及其成员的具体职责,如生产办负责事故报告和协调救援工作,环保处负责事故现场的卫生消毒,保卫处负责现场秩序和安全警戒,职工医院负责医疗救治,安全科负责事故调查与处理,消防队和救护队负责现场救援,供应公司和财务处负责物资和资金调配,工会和物业公司负责人员疏散和善后工作,公司办负责组织救援车辆。预案还强调了预防和预警措施,如建立预警机制、加强监督检查、落实安全保卫工作、配备必要的安全设备和人员。此外,预案详细规定了信息报告程序,包括事故发生后的报警流程和报告内容。最后,预案根据事故的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将应急响应分为Ⅰ级、Ⅱ级和Ⅲ级三个级别。
《人群聚集或集会事故应急处理预案》适用于各类人群聚集场所和集会活动的组织者、管理者和参与者,特别是大型公共场所、会议中心、体育场馆、展览馆、旅游景区等高风险区域。该预案对于提高相关人员的安全意识、增强应急处理能力、减少事故损失具有重要意义,特别适用于企业、政府机关、社会组织等需要组织大规模人群聚集活动的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