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市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讲解了该市如何应对可能发生的危险化学品事故,确保迅速、有效地组织和实施救援,防止事故蔓延、扩大,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及对环境产生的严重污染。预案详细说明了适用范围,涵盖了一次死亡10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的危险化学品特大事故,包括特大火灾、爆炸、中毒和泄漏事故。预案还明确了启动条件,即发生上述特大事故或市政府认为性质特别严重的事故时启动。应急救援原则强调了统一指挥、区域为主、单位自救与社会救援相结合的原则。预案中详细列出了应急救援组织机构及其职责,包括成立吉安市危险化学品特大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指挥部、总指挥、副总指挥、应急救援指挥中心以及各相关部门如公安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消防支队等的具体职责。
《吉安市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适用于吉安市辖区内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和储存企业、交通运输企业及相关政府部门。具体而言,预案适用于可能造成一次死亡10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的危险化学品特大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包括特大火灾、爆炸、中毒和泄漏事故。预案为这些企业和部门提供了详细的应急响应指导,确保在事故发生时能够迅速、有效地开展救援工作,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