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检查员操作规程》讲解了安全检查员在煤矿工作中的具体职责和操作流程。该规程指出,安全员进入工作面后,必须组织瓦检员、班组长进行开工前的安全检查,确保工作面无任何问题后方可下达开工命令。安全检查员的检查路线必须覆盖所有地点,不留死角。检查项目包括工作面顶板支护、设备运转、爆破管理、瓦斯煤尘防治、工程质量、巷道维护、通风系统、灾害防治和机电运输等方面。安全检查员应及时帮助解决隐患,发现重大隐患时应立即停止作业并进行整改,坚持“不安全,不生产”的原则。对于人为造成的隐患,应追究责任并责令整改。已停工整改的项目,需复查确保整改到位。安全检查员必须跟班作业,与职工同上同下,确保现场安全管理。遇到疑难问题应及时向上级汇报。
《安全检查员操作规程》适用于煤矿企业的安全管理人员,尤其是安全检查员。该规程为他们在日常工作中提供了详细的指导和操作规范,有助于提高煤矿作业的安全性和效率,减少事故发生的概率。同时,该规程也适用于相关监管部门,用以监督和评估煤矿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