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级党组织的书记(含副书记) 安全职责》讲解了党组织书记(含副书记)在劳动安全卫生管理中的全面督察责任,强调了高度重视和关心员工安全与健康的重要性,并将劳动安全卫生工作纳入精神文明建设。文件指出,党组织书记需督促各级领导严格执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集团公司的安全规章制度,将其作为考核领导干部政绩的重要指标。同时,书记要推动“党员身边无事故”活动,发挥党员的先锋表率作用,定期分析劳动安全卫生工作动态,了解存在的问题和员工的心理状态,向行政领导提出改进建议。此外,书记还需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倡导安全文化,改善员工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作业环境,提高本质安全化水平。在发生人身伤亡事故时,书记应积极参与调查、分析和处理,协助做好善后工作,并对负有责任的党员干部作出党纪处分。
《各级党组织的书记(含副书记) 安全职责》适用于各级党组织的书记及副书记,尤其是那些负责劳动安全卫生管理的领导。该文件对于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中的党组织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有助于确保劳动安全卫生工作的有效落实,提升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健康水平,促进企业的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