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评审与修订管理制度》讲解了为确保安全生产制度的适宜性和有效性而制定的规定,适用于公司范围内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标准的评审和修订。该文件引用了《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规范》,并详细阐述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制订流程,包括安环部组织专业部门起草、会签、修改和审批。在评审与修订方面,文件明确了评审的频次和触发条件,如国家法律法规变化、企业重大变动、设施改造等,以及评审的具体内容,包括法律符合性、企业适应性、工艺变化匹配性和制度间兼容性。评审结果将作为修订依据,并形成书面材料反馈。修订频次和触发条件也进行了详细说明,修订组织由原制订部门负责,依据包括国家法律法规、评审结果和员工建议。修订后的制度需履行会签手续并由总经理审批后实施。终止执行的制度则需按原审批程序申请批准。
《制度评审与修订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及相关职能部门,特别是安环部及其下属的专业部门。该文件还适用于所有涉及安全生产制度制订、评审和修订的人员,包括分管副总、总经理及各相关部门负责人。通过此制度,公司能够确保安全生产制度的及时更新和持续改进,从而提高整体安全生产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