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部部长安全责任制》讲解了作为部门长在确保单位内人员操作行为符合安全标准方面应承担的职责,明确了制定涵盖全系统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的年度培训规划这一要务,并且将验收也纳入职责之中。它指出该岗位负责对新员工以及更换岗位的员工进行三级教育任务,在安全生产意识与技能层面打好基础。针对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则需组织安排取证以及定期复训以持续保障其作业的安全性、合法性与合规性。对于外用工、临时工等特殊劳动力形式,《文件》特别强调必须加大监督力度,任何不能达到规定要求的情况均应及时处理,直至解除用工关系,保证工作场所的整体安全性。最后描述到要配合其他关联职能模块完成涉及工伤事故的调查及安全问责工作。
《人力资源部部长安全责任制》适用于制造型企业中,特别是那些生产流程涉及较多机械或特殊工艺操作、高风险环节的工作场景下。因为这类环境中,无论是固定职员还是临时工,都有可能面对潜在危险,所以需要由人资部长严格依照这份制度来进行人员管理、技能培训以及安全责任落实等方面的工作。此外,也广泛适用于矿业公司以及其他劳动密集型行业里,以规范人力资源管理并提高企业的安全事故预防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