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源监控安全管理制度》讲解了公司及其分公司危险源监控管理的一系列具体规定和要求,确保风险在可接受的范围内。此制度针对危险源进行有效的监控制定了具体的程序。本制度指出公司重要危险源包括库区内的民用爆炸物品存储库房及用电、用火等方面以及自然灾害威胁下的装卸作业场所。对重大危险源特别是爆炸物品仓库应使用人防、技防和犬防三种方式重点监控,并采取改进设施、定期检查等方法以降低风险。制度强调限制非岗位人员进入库区并做好各种防护设施的检查与维护工作,在重点防火期加强防控山火的安全管理措施,此外还要求安全管理人员定期与相关人员不定期进行巡视并及时汇报和处理安全隐患。
《危险源监控安全管理制度》适用于存在大量危险物品储存与使用的企业和相关单位,特别是在涉及爆炸物品及其他高风险物料的管理和操作中。这其中包括化工、制药、烟花爆竹等行业企业,它们需要特别关注生产过程中各类潜在的危险因素。此文档能够为这些行业的企业建立和完善自身危险源监控系统提供指导,保证其安全管理水平持续提升,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健康。同样,适用于制定安全标准和法规的监管机构作为评估依据,确保相关企业的安全措施达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