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应急管理局行政执法统计年报制度》讲解了为提升对行政执法工作的掌握度和分析问题能力,根据地方规定并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出本统计年报制度的初衷。该文件详细界定了所称行政执法的含义,包括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具体活动在内的行政职权执行过程。《市应急管理局行政执法统计年报制度》描述了具体要求与实施方法,如所有参与行政执法工作的科室需要对上一年度工作内容依法进行统计且确保数据真实无误,并确立由科室负责制主导统计工作流程。它还强调了年度统计数据报送的时间点,即每年1月20日前将报表上报执法大队,以及对于特殊情况下,例如进行专项执法治理或者大规模检查之后的及时汇报机制。该制度明确了需统计的对象范围涵盖处罚实施情况、许可状况、复议与诉讼案例等方面的数据。另外,针对未能按时上报或者数据造假的情况,《市应急管理局行政执法统计年报制度》也给出了具体的追责说明,指出不按规定操作的监管科将会被追究法律责任。
《市应急管理局行政执法统计年报制度》适用于市应急管理局内部各个执行行政职权的相关科室与机构,主要针对从事行政管理职能,行使包括但不限于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等各种类型行政职权的工作组或人员。该文件作为指导规范,特别适用于福泉市辖区内各级行政机关及法律法规授权组织、受委托执法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目的是确保这些单位能有效开展统计年报工作,在法定权限内准确记录行政执法工作的进展,以提高整个行政区域内的依法行政水平和效率。同时适用于负责汇总数据的上级部门如市建设法治政府工作小组办公室等相关机构,用以支持他们更好地履行监管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