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卫生监督管理制度》讲解了为了创造良好的工作及生活环境以增进职工身体健康而特设的生活卫生监督管理要求。此文件适用公司各施工现场的生活区生活卫生管理,通过参照食品卫生法的相关条目,明确规定了相关管理部门的职责以及具体的生活卫生管理工作细节,涵盖从食堂的卫生监督到炊事人员的健康管理等各方面内容。食堂卫生管理规定,集体食堂需要取得当地卫生许可,且需组织起由就餐职工代表构成的卫生监督委员会,并开展定期检查活动;项目部安监部门应建立和定期更新炊事人员健康档案及实施相应的健康查体,并保证工作人员在患有妨碍食品安全疾病时暂停直接食品接触类作业,同时确保所有环节包括食品采购、运送、储存和销售都严格依照法律规范操作。除此之外,还特别指出施工现场生活区公共区域要明确专人负责管理清洁并保持洁净,定期有专职机构进行审查。整体流程和管理制度的设计确保能有效地管理和提升生活区的卫生水平,从而保障职工的健康与安全。
《生活卫生监督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的施工场地生活区范围内的卫生管理,尤其是注重现场集体食堂的运营管理规范及从业人员的卫生健康标准,如持证上岗的要求,还有对可能因病而产生的公共卫生隐患的有效规避方案等内容都作了明确规定,为从事施工工作的企业提供了一套科学有效的管理办法。该制度同样适用于负责卫生监督管理的各级安监部门,指导他们如何执行监督任务、进行检查活动和维护工人生活的环境卫生等。本管理制度能够有效促进企业在施工现场构建起一个清洁健康的工作环境,进一步提高劳动者的生活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