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副总安全生产责任制》讲解了生产副总在总经理领导下,针对所管辖的生产与安环科,需执行的安全管理职能及具体操作细则。文件规定,生产副总不仅负责生产科、安环科日常事务管理,还须通过政府部门的专业安全培训获得安全管理资格证,并确保严格执行国家与地方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一系列规章制度。为了保障生产过程中的安全,该制度指出要建立健全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和管理制度,包括设定明确的安全生产目标与审定安全技术改造计划。同时,还需确立分管部门的组织结构,配备专业的安全和技术管理人员,并监督实施消防、职业健康、化学品安全管理等工作,保证所有工作都在合法合规的安全条件下进行。另外,该责任制明确了生产副总要在安全“五同时”的框架下指导工作,以保证安全与生产并重,同时承担事故预防、应急响应及善后工作的任务。例如,需要积极排查安全隐患并督促整改治理,协助调查和处理安全事故发生,并定期举行安全工作会议总结工作进度与解决难题。最后,制定完善的应急管理预案,定期组织演练,增强突发事件应对能力和加强公司安全标准化建设,推动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工作的开展。
《生产副总安全生产责任制》适用于化工、制造业以及其他存在较高安全风险作业的企业中担任管理层角色的人员,尤其是直接涉及生产运作与安全保障的责任人。此制度特别对那些拥有生产设施或特殊生产设备的企业来说至关重要,它为企业高层提供了详尽的行为准则和操作指南,以指导他们有效实施安全管理措施。该责任制有助于提升企业管理水平和员工的安全意识,降低潜在风险,确保公司在高效运营的同时符合所有安全标准和法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