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讲解了人事部门在企业安全生产中的核心职责和工作要求。该文档阐明,人事部门应依据国家及省、市的安全生产政策并结合企业自身情况,确保配备具备适当文化背景、技术水平和实际工作经验的安全干部以保障安全干部队伍的高素质水准;对新调入员工以及岗位调整后的施工人员、技术人员及治理人员组织系统的安全培训与教育,从源头抓起保障相关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严格根据国家、省、市级的规定,负责审查安全管理相关工作人员的任职资格,并具有向上级领导提出安全监督管理人员调整或增补的权利;还积极参与因工发生的伤亡事故调查过程中,严格执行上级部门针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
《人事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适用于各类重视安全管理并具有一定规模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领域,尤其是在存在高风险生产作业环境中的人事管理部门。它为人事部门明确了其在安全生产方面不可或缺的责任,涵盖了人员的选用、培训、管理和事故处理多个环节的具体规范,使得从事相关事务的操作人员有章可循,为企业提供一个相对稳定和规范化的安全管理框架体系指导。同时该责任制也适应于希望进一步提升自身生产安全水平的企业参考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