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讲解了经理作为企业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者的角色及其所承担的多重职责,从宏观政策到微观措施都有涉及。此文章首先明确了经理对本单位安全生产的全面责任,不仅需要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政策、法规和标准,还需审定并颁发相关制度和操作规程。文章阐述其有义务设立安全生产目标,并负责通过会议的形式研究、部署安全工作。同时,要求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并在做重大经济技术决策时考虑到员工的安全与健康保障。经理还需审核和确认年度的安全技术改进资金分配,以改善工作条件。在建设项目的实施过程中要遵守“三同时”规定,即确保新建设项目的安全卫生设施在规划、施工和验收阶段得到同步考虑。针对隐患排查,企业负责人应当组织定期和针对性的安全生产检查,及时解决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做到防患于未然。如果不幸发生伤亡事故,则应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进行彻底调查分析,并确保伤亡事故的信息准确、及时上报。此外,为加强职工安全素质,需主持开展包括三级安全教育和特种作业持证在内的多项培训活动。为激发各团体和个人的积极性,经理还需策划安全竞赛活动,表扬先进典型,鼓励全体人员积极参与。并且,为维持良好的上下级交流渠道,应该召开安全例会,在会议上汇报安全生产状况以及听取职工的建议。最后,为了应对紧急事态的发生,经理还需领导制定预案,构建起完善的应急救援体系,并进行相应的演练。
《企业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适用于各类型的生产企业或服务性机构中的管理层人员尤其是企业的总经理或直接主管生产安全的责任领导等高层管理人员。对于这些管理人员而言,文中提出的十项具体职责为其明确了应该如何有效地落实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在实际工作中做好安全生产管理和预防各类事故发生的工作指导,有助于创建更安全的企业运营环境。这不仅是保护员工生命健康的需要,更是提高企业竞争力,保证社会稳定发展的关键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