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专职安全督导员安全职责》讲解了安全督导员的多项核心职能。安全督导员负责监督并保障生产环境中的安全性,在生产厂长指挥下工作,同时遵循上级关于安全生产的各项指示及规定确保其执行到位。在规章制度建设上,该岗位需制修订安全管理制度和技术规程,并进行监督检查。为防范事故,他们必须编制安全措施计划与隐患整改方案并落实。安全教育也是重要的一环,包括组织新员工一级培训,监督二三级安全培训状况,推动职工了解安全知识、技能。除此之外,还要定期组织反事故演习以及参加各种项目的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工作,以保证这些过程都符合安全规范要求。安全设备和防护器具管理同样是职责之一,要确保器材完好,针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纠正,并有权立即制止不遵守安全规则的行为;面对重大紧急情况,能采取相应控制措施并向主管报告。他们还肩负着事故调查任务,分析统计结果,按程序上报,持续优化安全管理文档记录使之更加完善。
《公司专职安全督导员安全职责》适用于制造企业、化工等高风险作业行业的安全管理领域。特别适合于从事生产工作的中大型工厂,其中明确的制度制定、检查执行及教育培训要求使得文件可以为企业管理层、基层班组负责人提供指导性的操作建议;而事故处理和预案演练的内容又使它同样能满足现场施工管理需求,从而提升全员对于潜在危害识别、规避以及应急反应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