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管理部门的安全职责》讲解了经营管理部门应承担的四项安全责任。第一项职责指出要及时传达、贯彻以及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具体指示,坚持生产经营和安全同步规划、同步部署、同步实施、同步检查、同步考核这“五同时”原则。第二项强调在组织指挥生产经营活动中,要在确保安全的基础上进行。若发现有人违反安全生产制度、规定或者安全技术规程,立即加以制止并且告知领导,还要及时联系安全监督部门一起解决,禁止出现违章指挥的行为。第三项明确如果在生产经营环节中存在不安全因素或突发险情以及事故情况时,相关人员应该迅速作出响应果断采取有效措施,并且报告主管领导通知有关职能部门避免事情进一步恶化。第四项则提到参加整体性的安全大检查活动,以此来时刻了解掌握安全生产的相关情况。对各个单位里安全生产做得好的给予肯定表扬,对于存在问题之处予以批评指正。
《经营管理部门的安全职责》适用于从事各类生产和经营活动的企业中的经营管理部门,涵盖制造业、采矿业、建筑业等多个可能发生安全事故的实体性行业。这些部门需要负责日常经营生产工作,在此过程中也肩负着安全管理的任务。该文档旨在使上述行业的经营管理人员明白自己必须遵守的安全制度及行为准则,并为他们处理安全事故以及隐患提供指导,以保障企业的生产运营能够顺利地进行并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