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安全领导小组职责》讲解了南州水务集团领导成员在安全生产管理中的具体职责与义务。董事长冯永生同志安全生产工作职责涵盖贯彻执行相关法规政策,并对公司安全生产全面负责,确保将安全融入生产流程各个环节,从隐患整改资金的筹集,到制度建设与应急预案制定及事故及时如实报告。总经理李吉彬同志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强调对安全事故预防和日常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通过主持季度例会确保决议落实,并参与年终考核评比。财务总监江应莉同志除了常规安排、监督安全生产相关活动外,还需主持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制定与实施,同时负责部分内部部门安全与财务管理。副总经理林毅同志重点在于所分管单位水利建设和工程项目的安全管理,在法规遵循下建立并优化责任制及应急预案。副总经理罗昭勇则对下属建筑与供水企业的安全管理和监督工作负有重任,特别关注安全隐患整改和安全生产保障。副总经理杨伟同志在其分管领域如电力与生态农业等同样需要遵守相关法规并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与预案来防范风险,确保生产安全事故的信息透明度。
《领导安全领导小组职责》适用于重庆市南州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各级管理人员以及涉及该公司的所有生产运营人员,尤其是各子公司及其相关部门的负责人。该文件帮助他们明确自身岗位所承担的安全责任,规范日常管理和突发情况下的应急处理程序。对于提升整体安全管理水平和构建有效风险防控体系具有指导作用,同时适用于与该企业存在合作关系或业务往来,并需遵循同类安全规定标准的企业和个人参考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