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主管安全生产负责人生产职责》讲解了在公司内,安全生产负责人的核心任务及应承担的义务。文件中说明该岗位的工作人员需严格遵守和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及劳动保护的相关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并确保贯彻上级的相关规定,遵循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在整个公司的安全生产及劳动保护工作中起到主导领导的作用。文中提到,其负责依照年度的生产计划组织并编制重大的项目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保证这一过程始终进行安全工作的检查、监督与总结以保障相关措施的真正贯彻落实。对于安全生产大检查的工作,《公司主管安全生产负责人生产职责》描述为定期进行的任务,并强调要对公司内部基层领导和职能部分开展经常性的宣传教育,使他们理解国家有关的方针和政策内容。文章同时提及,在事故发生后需要由主管人员进行调查分析工作。在遵循“三不放过”原则的前提下处理事故责任人,按照基层提出的处理意见将案件上报给安全委员会等待审核批示,并且还需敦促有关部门制定整改方案预防类似事故的发生,并主持撰写详实的调查报告。
《公司主管安全生产负责人生产职责》适用于所有涉及有安全生产需求的工矿商贸企业,特别是那些拥有较大危险源、较多作业员工和较为复杂生产工艺的企业。它主要针对的是各企业单位中具体负责或参与企业安全管理的人员,如公司的安全生产主管、部门经理以及与安全管理部门直接相关的员工等。该内容有助于指导这些企业在安全管理方面明确责任归属,规范管理人员的日常活动范围及其权限,确保各项工作的安全有序进行,保障职工健康,降低企业运营风险,实现安全效益最大化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