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长(经理含副职)的安全职责》讲解了领导层在安全生产中扮演的核心角色和具体工作要求。文件说明各部长或经理需要对其部门内的安全生产负全责,副部长或副经理则需对其分管领域内的安全事务进行具体负责。文档强调了管理层需严格遵守职业安全卫生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确保这些规章制度有效贯彻于日常工作当中,并将安全管理融入到日常生产管理中的每个步骤。文档也描述了为保证工作顺利开展,各部长(经理)应定期召开会议,讨论解决安全问题。文件指明要制定安全措施并且坚定实施,尤其禁止任何违反规定的操作;积极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使新人或换岗人员接受必要的培训,以适应工作需求。该文件还指出要重视和支持基层安全活动、鼓励特种工持证上岗,确保防护装备佩戴合规,以及强化事故应对能力。此外,在组织安全检查与文化活动中总结交流经验,并表彰先进典型成为一项重点工作内容,同时还要预防并控制职业病危害,保障职工健康。
《各部长(经理含副职)的安全职责》适用于各行各业尤其是涉及高危生产的制造业和化工行业。这不仅包括那些直接参与生产的部门,还包括服务性质的企业或单位。此规定旨在明确不同层级的管理人员职责,帮助确立一套自上而下层层落实、全面覆盖且行之有效的安全管理机制。对于那些有较多户外施工或者复杂环境下的企业同样重要,因为其特殊的工作场景增加了更多不确定性因素,这就更加突出了加强安全管理和提高安全责任意识的重要性。这份文档是每一位具有管理权限的领导者都应当熟知并严格执行的手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