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级人员职业健康安全职责》讲解了企业内部不同层级人员关于职业健康和安全方面所应承担的具体责任,确保在生产和管理中落实国家以及地方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要求。该文件强调由总经理开始到各部门负责人在内的全体职工均需重视并实施安全生产制度。它明确指出,总经理作为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公司的整体劳动保护和安全管理负全责,需推动各项职业健康工作的展开,从规划至监督每个环节,并负责资源的配置、规则的订立与执行、设施的“三同时”建设等任务。文中还具体列出了安全分管领导需要在公司层面定期组织会议审查安全状况,指导一线作业的安全改进;中央研究所主任则专注于技术和标准层面上的职业健康安全保障,例如修订技术规程以符合新建设施的安全规定及产品操作中的防护条款;制造部长负责确保生产过程中安全生产技术措施与计划同步,并管理事故调查;工程部长在机电设备维护、改造以及外包工程时要保证所有活动遵守安全规章制度。
《各级人员职业健康安全职责》适用于制造业或具有较高安全风险等级的操作型企业,特别是那些存在大量机械设备使用、涉及化工或其他危险物质处理的企业。其目标是帮助全公司员工,包括高层决策者、中级管理人员、技术专家以及普通工人,清晰了解自身在确保工作环境安全性和员工职业健康方面的角色。这有助于创建一个系统化且协调一致的职业健康和安全管理框架,从而有效地预防工伤事故,降低职业病发生率,为提高工作效率奠定良好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