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纳安全职责》讲解了确保公司财务室现金及财物安全的具体职责规范。文档明确了出纳人员在执行任务时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与法律以及公司内部规章制度,并详细阐述了针对现金和保险柜的安全措施规定。文中指出,公司的现金存放须遵循严格的管理制度,保险柜要保持常锁并随机处理密码避免未授权访问。强调出纳应保证每日营业结束后的保险柜中不存放现金,若因疏忽造成失窃将负全责。同时,对于公司在规划基本建设和工程项目费用计划时也有所要求,必须保证安全措施的预算落实到位,防止安全事故引发不必要的经济损失。文件提及审核事故处理支出并将其列入经济活动分析内容的工作环节,明确财会物品保管仅用于职业需求而非个人使用,还涉及设置合理备用金责任制保障企业内部流转安全、稳定。除此之外,《出纳安全职责》还提到需对存放在财务部门的所有现金数额作出明确规定,限制不超过规定的安全额度。
《出纳安全职责》适用于各类拥有内部财务运作体系的企业机构中的出纳工作人员。这不仅涵盖了传统的工业企业、服务型企业和贸易公司,还包括非营利性组织等涉及货币流动管理的相关岗位员工。此文档旨在为这些单位的出纳制定详细的安全责任指导原则,以规范其工作行为,确保企业的财务安全,从而间接促进企业乃至整个行业的稳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