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事故考核制度》讲解了为了维护矿井及其员工正当权益和正常的工作秩序,加强工伤管理而制定的相关规定。本办法针对工伤事故提出了适用范围涵盖全矿各单位;成立由组长郑有山、张玉文及多位副组长等组成的工伤事故考核领导小组,并设安监科负责工伤管理的办公室。文件明确了从事故汇报与申报程序如即时向矿调度室报告真实情况并记录存档至调查处理中的事故追查三不放过原则和打击假工伤行为;还包括处罚标准,根据死亡事故、重伤、轻伤乃至简单受伤登记的不同等级设定对责任单位及人员相应处分和经济惩罚,以确保整改措施到位,并强调及时透明上报事故的重要性。
《工伤事故考核制度》适用于各类煤矿生产企业,旨在保障生产过程中劳动者的生命健康权益不受损害,维持企业内部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特别是面向所有参与矿业工作的单位及个人,它不仅是管理人员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依据,也为一线作业人员遵守安全规章制度提供指南,有效促进各层面重视和预防职业伤害事故发生。这有助于创建更加规范有序的企业文化和安全管理机制,提升整体抗风险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