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静电及避雷管理制度》讲解了防静电装置和避雷管理制度的具体要求和操作规范。防静电装置方面,规定了储罐、输送管道必须进行防静电接地,接地电阻不得大于10欧姆,防静电接地电阻不得大于100欧姆。同时,防静电接地装置需定期检测,每年不少于两次,并建立档案进行管理。在爆炸危险区内进行接地电阻测量时,使用的仪表必须是防爆、隔爆或安全火花型的。此外,还列出了防静电危害的“八不准”,包括在原料输送过程中禁止进行储罐的检尺、测温和采样作业,禁止使用导体和绝缘体两种材质制成的检尺工具,禁止喷溅式灌装甲醇燃料,禁止穿戴易产生静电的衣物和鞋子,禁止在爆炸危险场所梳头、穿脱服装、拍打衣服和互相打闹,禁止用化纤织物拖擦工具、设备和地面,禁止用压缩空气清扫输送管线和储罐,禁止用表面电阻率大于106电阻/CM的材料铺设爆炸危险场所的地面通道。避雷管理制度部分,规定了避雷设施的设计、安装及电阻值要求,检测等应符合国家有关规范要求。避雷接地装置应由专职电工进行管理和检查,每年至少检测两次,并建立档案进行管理。遇到雷雨天气时,应停止收、发作业,使设备复位,登高作业人员应立即清理现场,返回地面。
《防静电及避雷管理制度》适用于化工、石油、天然气等涉及易燃易爆物质的生产、储存和运输企业。这些企业在日常运营中需要严格遵守防静电和避雷管理的各项规定,确保生产安全,减少事故发生的风险。该制度特别适用于安全管理负责人、技术人员、操作人员及相关管理人员,帮助他们了解和掌握防静电和避雷的具体措施和技术要求,从而提高企业的安全生产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