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厂长安全职责》讲解了厂长作为企业安全负责人,在安全生产管理中的具体职责。厂长需全面负责企业的安全工作,严格执行生产法规、制度和标准,关注职工劳动条件和企业的安全、工业卫生状况,确保工人劳动保护。厂长还需批准和发布企业安全管理制度、技术规程和长期规划,深入现场了解安全生产情况,开展安全技术研究,推广先进技术和管理方法,审定灾害事故预防和处理方案。此外,厂长应建立和完善安全组织机构,提升专业人员素质,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专题会议,解决重大安全问题,组织全厂性安全教育与考核,坚持“五同时”原则,确保在各项生产活动中同步考虑安全工作。在企业内部及外部承包合同中,必须明确安全技术指标、管理和职责条款,并严格考核。当厂长不在时,由代理者负责全厂的安全生产工作。
《厂长安全职责》适用于各类制造业企业的厂长、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尤其是那些需要承担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责任的领导。该文件为企业管理层提供了详细的指导,帮助他们明确自身在安全生产方面的职责,确保企业能够遵守相关法规,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健康,促进企业的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