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讲解了企业内部如何建立和实施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该制度要求生产车间和各部门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责任制和管理制度,人力资源及行政部负责监督和考核这些制度的执行情况。同时,该制度强调要加强公司内部伤亡事故的管理,各部门需根据实际情况,遵循“四不放过”的原则,完善生产安全事故的上报、调查、分析、处理和统计工作。对于集团公司发生的事故,由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调查、分析和处理,具体工作由安全技术部和人力资源及行政部共同完成。此外,对因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管理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不符合规定、重大事故隐患治理不力、安全资金投入不足等原因导致的生产责任事故,将严肃追究有关直接责任人及相关主管人员的责任。对于已造成事故的责任人,根据事故性质和严重程度进行不同程度的处罚,严重者将上报有关部门处理。
《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适用于各类工业生产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特别是那些涉及高风险作业的企业。该制度为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提供了明确的指导和规范,帮助企业在事故发生后能够迅速、有效地进行调查和处理,从而减少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适用于企业的管理人员、安全员以及所有参与生产活动的员工,确保每个人都了解自身的安全职责和可能面临的责任追究。